為貫徹落實國務院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全國高職大規模擴招要求,根據教育部《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教職成〔2019〕12號)、山東省《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本(ben)章程適用于山(shan)東職(zhi)業(ye)學院(yuan)技(ji)術技(ji)能(neng)類單獨招(zhao)生工(gong)作。山(shan)東職(zhi)業(ye)學院(yuan)技(ji)術技(ji)能(neng)類單獨招(zhao)生工(gong)作貫徹“公(gong)平競爭、公(gong)正選拔(ba)、公(gong)開程序(xu),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zong)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ji)檢監(jian)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hui)各界(jie)的監(jian)督。
一、學院概(gai)況
山東職業學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濟南鐵路機械學校,歷經濟南鐵道學院、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等辦學發展時期。2010年11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更名為山東職業學院。學院現由山東省教育廳直屬管理,是省內獨具鐵路行業背景的高等院校,也是全國百所骨干高職院校之一。2017年9月,成功獲批首批“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立項建設單位。
學院設有城市軌道交通系、鐵道車輛與機械工程系、鐵道機車與機電裝備系、鐵道供電與電氣工程系、鐵道信號與信息工程系、鐵道工程與土木工程系、鐵道運輸與財經管理系、生物工程系、基礎部(思政部)9個系部,29個招生專業。有鐵道機車車輛、鐵道工程技術、電氣化鐵道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4個國家示范專業,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機械制造與自動化2個省級示范專業。
建校近70年來,我院緊密依托軌道交通行業,科學定位,培養了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為軌道交通產業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學院發揚“火車頭”精神,擔當職教改革“高鐵”,教學改革、專業建設、招生就業、校企合作、社會服務等多項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職院校前列。學院先后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山東省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山東省直精神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近五年共獲得國家級、省級競賽獎勵467項。中央電視臺、中國教育報、人民網等主流媒體多次對學院的辦學成果給予宣傳報道。
學院重視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擁有良好的實習實訓條件,建有校內實驗實訓室157個,校外實訓實習基地244個,其中有國家財政支持的“電工電子及自動化實訓基地”、省財政支持的“數控技術實訓基地”等重點項目。學院設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可對48個工種獨立開展高級工技能培訓和鑒定,畢業生在獲得畢業證的同時,可以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為順利就業、零距離上崗提供了保障。
學院傳承“德育化春雨、潤物細無聲”的育人風格,重視傳統文化教育,成立學生科技、文化社團132個,結合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形成文化育人與實踐育人相結合的良好氛圍,學生綜合素質和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
二、組織機(ji)構
(一)山東職業學(xue)(xue)院(yuan)成立以(yi)學(xue)(xue)院(yuan)領導為組(zu)(zu)長(chang)的招(zhao)(zhao)生(sheng)工作領導小(xiao)組(zu)(zu)。領導小(xiao)組(zu)(zu)負責制定招(zhao)(zhao)生(sheng)政策和招(zhao)(zhao)生(sheng)計劃(hua),討(tao)論決定招(zhao)(zhao)生(sheng)工作重大(da)事(shi)宜。
(二)山東職業學(xue)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ji)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gou),具體負責學(xue)院普通(tong)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山(shan)東職業學院紀委對招(zhao)生工作實施監督。
三、招生(sheng)(sheng)(sheng)專業和招生(sheng)(sheng)(sheng)計(ji)劃(最終招生(sheng)(sheng)(sheng)計(ji)劃以山東省(sheng)教育主管(guan)部門(men)公布為準(zhun))
專業名稱 |
A類(lei) |
B類 |
C類 |
合計 |
學制 |
學費(元/年) |
計算(suan)機網絡技術(sh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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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2-6年 |
5000 |
食品生物(wu)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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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55 |
5000 |
食品營(ying)養(yang)與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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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55 |
5000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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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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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才培養
按照“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原則,創新教學組織形式、教學模式和考核評價模式,根據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規格,單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單獨編班、教學、考核,堅持集中教學和分散教學相結合、在校學習和社區(企業)學習、“送教上門”相結合,鼓勵支持與行業企業聯合開展教學,實施學徒制人才培養、訂單培養等模式,考核以全日制高職相同專業實施的課程標準為依據。探索開展“1+X”證書試點,健全以證代考制度,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行業企業實踐經歷,可記入本人的學業學分。建設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資源共享平臺,通過平臺學習的成果可計入學分。
結合學生特點,適應不同生源、不同學習時間、不同學習方式,制定有針對性的學生管理辦法,統籌管理,分類指導,并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學生教育管理各項工作;實行彈性學制、彈性學期、彈性學時,學生的學業年限既可以2-3年,也可放寬至3-6年,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與普通學生畢業證書相同。
五、招生范(fan)圍和報考條件
(一)具有山東省戶籍或在山東務工(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人員;非山東省戶籍的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及完整學習經歷,并合格畢業。已參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試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單獨招生報名及考試。
(二)思想政治(zhi)品德和身(shen)體健康狀況均符合教育部(bu)《普通高等(deng)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六(liu)、報名時間及方(fang)式
(一)報名時間
報名形式: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報名時間:考生可填報兩次志愿,第1次為首次志愿,志愿填報時間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為征集志愿,志愿填報時間為9月12日(8:00—20:00)。
現場確認地點及時間:8月26日9:00-15:00,山東職業學院(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南益館。
網(wang)上報名和(he)現場確認兩(liang)個環節缺一不可,逾期不予補(bu)報。
(二)報(bao)名方式(shi)
1.網上報名:
(1)考生需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高職單招填報志愿平臺(網址://wsbm.sdzk.cn/gzdz/)填報志愿。
(2)選擇“12328山東職業學院”并填報專業志愿。
(3)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報“1個學校+1個專業(類)”志愿;征集志愿同時填報院校、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首次志愿填報結束后,考生根據各試點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到首次志愿學校繳納考試費用、打印準考證并參加考試。
(4)根據魯價費函〔2016〕95號文件,網上繳納報名費160元(繳費網址://521512.com/zs/info/1027/1400.htm)。網上繳費時間為8月12日-22日(每天8:00—20:00)
(三)信息確認(ren)及察看考(kao)場
考生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以后,到我院進行“信息確認”,現場辦理“信息確認”手續,交驗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及察看考場。現場確認地點: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南益館。
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只提交復印件,原件備查,復印件以A4紙格式),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1.考生(sheng)本人身(shen)(shen)份(fen)證原(yuan)(yuan)件(jian)(有效(xiao)期內臨時身(shen)(shen)份(fen)證)或當地公安機關出(chu)具的帶(dai)照片(pian)身(shen)(shen)份(fen)證明原(yuan)(yuan)件(jian),并(bing)交復印(yin)件(jian)一(yi)份(fen)(正反面復印(yin)到同一(yi)頁)。
2.獲獎(jiang)情況或者(zhe)其他(ta)特(te)長(chang)的證明資料及復印件一份。
3.考生二個月(yue)以(yi)內三級甲等(deng)以(yi)上醫院體檢(jian)報告(gao)(參照(zhao)高考體檢(jian)標(biao)準)。
考(kao)生所交材(cai)料和報(bao)名考(kao)試費概不退還。
七、考試辦(ban)法及安(an)排(pai)
(一)考(kao)試(shi)安排及考(kao)試(shi)科(ke)目:
1.準考證領取:8月26日9:00-15:00,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南益館,領取準考證并到考試地點察看考場。
2.考試安(an)排:
考生需到首次志愿學校參加考試,考試時間為8月27日。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考試(shi)形式 |
考試地點 |
上午:9:00—10:00 |
心理素質 |
上機(ji)測(ce)試 |
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 |
上午:10:30—12:00 |
身體條件、職業能(neng)力傾向、技術技能(neng)基礎 |
綜合(he)面試 |
(二)考試形式(shi)及(ji)科目:
1.C類考生(技術技能類考生)免予文化素質考試,只參加學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總分750分,分心理素質、身體條件、職業能力傾向、技術技能基礎四部分。
2.考試形式包括上機(ji)測試和面試。
3.上機測試(shi)包(bao)括心理(li)素質測試(shi);綜(zong)合(he)面試(shi)考試(shi)由學校依(yi)據考生類別(bie)及報考專業制定(ding)相關(guan)規則。
4.考(kao)生需要參(can)加上機測試(shi)和綜合面(mian)試(shi)兩個環節,缺(que)少任何一個環節,不能參(can)加錄取。
八、命題(ti)與(yu)評卷
(一)組織專(zhuan)門的(de)老師(shi)命題、面(mian)試。
(二)面試:我院將科學(xue)合(he)理的制定評判標準,加大(da)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kao)試評判工(gong)作公正、透(tou)明(ming)。
九、錄取(qu)
(一)錄取(qu)原則:根據國(guo)家教育部和山東省(sheng)教育廳的(de)要求(qiu),實行由(you)學校負責體制,按(an)公(gong)平、公(gong)正(zheng)的(de)原則,擇優錄取(qu)。
(二)學校按照招生計劃1:1設定錄取分數線,對于線上考生,遵循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考生的考試成績由上機測試成績和綜合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總成績滿分750分,上機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心理素質滿分100分),綜合面試成績滿分650分(其中身體條件滿分100分,職業能力傾向滿分150分,技術技能基礎滿分400分)。
(三)如報考考生數量(liang)不足,為確保生源質量(liang),經技(ji)能技(ji)術類單獨招生領(ling)導(dao)小組同(tong)意,可以(yi)設(she)定最低錄取分(fen)數線。
(四)考生成(cheng)績相(xiang)同的(de)(de)情況(kuang)下,綜合面試(shi)成(cheng)績高者優先(xian)錄取;上機(ji)測試(shi)與綜合面試(shi)成(cheng)績都相(xiang)同的(de)(de)情況(kuang)下,報領(ling)導(dao)小(xiao)組審(shen)批(pi)同意后,獲得如下省市地區獎(jiang)勵的(de)(de)考生優先(xian)錄取:
1.學習或工作階(jie)段獲得地市級以上(shang)榮譽(yu)稱號。
2.學習(xi)或工作階段獲得由地(di)市級及以上教(jiao)育主管部(bu)門或行業主管部(bu)門組織(zhi)的(de)科技、發明(ming)、創新(xin)等大賽一、二、三等獎。
3.擁有省級(ji)以上(shang)行業主管(guan)部門頒發的職業技能證(zheng)書
4.其他學院認可的特長。
(五(wu))錄取數據按規定時間(jian)上報山東省教(jiao)育招生考試(shi)院,確保進入高(gao)校學生學籍信(xin)息庫。
(六(liu))根據(ju)教育(yu)部、山東省教育(yu)廳或山東省教育(yu)招生考試(shi)院(yuan)的要求,在規定(ding)時間范圍內公布考生成績(ji),考生可(ke)以登錄山東職業學院(yuan)網站(zhan)查詢(xun)考試(shi)成績(ji)。考生本人對成績(ji)如有疑問(wen),可(ke)按相(xiang)關規定(ding)向(xiang)學院(yuan)提(ti)出成績(ji)復核申(shen)請,逾期不予受理。
十、收費退費及資助政(zheng)策
(一)普通專科(高職)學費標準每人每學年為普通類專業5000元。
(二)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三)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堅持“幫困助學”與“育人成材”相結合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認真實施“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緩資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主要渠道,以獎、助學金為重要輔助,以勤工助學為主要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山東省政府獎學金和優厚的校內獎助學金。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十一、資格復查及證書頒(ban)發
(一)新生(sheng)入(ru)(ru)學(xue)后,學(xue)校在(zai)三個(ge)月(yue)內按照規(gui)定進行政治、文(wen)化、健(jian)康等方面的入(ru)(ru)學(xue)資(zi)格(ge)復查(cha),體(ti)檢不合(he)格(ge)的,依(yi)據(ju)上級有關規(gui)定處理。復查(cha)不符合(he)錄取(qu)條件的學(xue)生(sheng),取(qu)消入(ru)(ru)學(xue)資(zi)格(ge)。
(二)對在報名和考(kao)試(shi)過程中(zhong)有(you)弄虛作假或其(qi)(qi)他(ta)違(wei)紀(ji)違(wei)規行為的考(kao)生(sheng),將報山東省教育(yu)招生(sheng)考(kao)試(shi)院(yuan),取(qu)消其(qi)(qi)入學資格(ge),并將其(qi)(qi)檔案退(tui)回其(qi)(qi)戶籍所(suo)在地。
(三)具有學籍的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蓋“山東職業學院”印章。
十二、監(jian)督機制
(一)為保證招(zhao)生(sheng)(sheng)選拔(ba)工(gong)作公(gong)平公(gong)正,學校(xiao)成立(li)由相關職(zhi)能部門、紀(ji)檢(jian)部門和專(zhuan)職(zhi)教(jiao)師組(zu)成的專(zhuan)家組(zu),對考生(sheng)(sheng)進行綜合考核(he)(he)。考核(he)(he)結果,由招(zhao)生(sheng)(sheng)就業(ye)處匯總后上報學校(xiao)招(zhao)生(sheng)(sheng)領導(dao)小組(zu)審批,并向社會公(gong)布(bu)。
(二)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招生錄取資格。
十三、違規處理
凡在招生(sheng)中違規的(de)考生(sheng)及工作人(ren)員,按(an)《國家教(jiao)育(yu)考試違規處(chu)理辦法》相關規定嚴肅處(chu)理。考生(sheng)的(de)違規情(qing)況(kuang)將報(bao)山(shan)東省教(jiao)育(yu)招生(sheng)考試院,記(ji)入(ru)高考誠信檔(dang)案。
十四、相關(guan)事宜
(一(yi))招生各專業的錄取人數(shu)原則(ze)上不超過公(gong)布的招生計劃數(shu)。
(二)體檢按(an)國家《普通高(gao)等(deng)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三)招生錄(lu)取的考生入(ru)校(xiao)后(hou)進行體(ti)檢和資格(ge)復(fu)查,體(ti)檢不合格(ge)或(huo)資格(ge)復(fu)查不合格(ge)者,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章程若有(you)與上級有(you)關(guan)政策不一致(zhi)之(zhi)處,以上級有(you)關(guan)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you)關(guan)規定執行。
十五(wu)、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東職(zhi)業學院(yuan)招生(sheng)就業處
郵政編碼:250104
咨詢電話:0531-66772233、66772211、66772188、66773226
官方QQ:800016365
學院網址(zhi):
學院招生信息網//521512.com/zs
十(shi)六、乘車路線
考生可到經十路乘坐K301路公交車,在“山東職業學院”站下車,路南即為山東職業學院(原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聲明:
學院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開展考前輔導與報名活動,敬請廣大考生留意。如發現上述問題和線索,請向我院舉報,聯系電話:0531-66773226。學院保留向損害我院聲譽和形象的機構或個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友情(qing)提示(shi):
敬請考生(sheng)隨時關注我院招生(sheng)信(xin)息網,所有關于技術(shu)技能類單獨招生(sheng)的信(xin)息都通過招生(sheng)信(xin)息網發(fa)布(bu),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