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2〕28號)要求,經山東省教育廳批準,我校2023年在部分專業中實施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為確保招生工作的順(shun)利進(jin)行,切實(shi)維護學(xue)校(xiao)和考生(sheng)的合(he)法權(quan)益,結(jie)合(he)山東職業學(xue)院(yuan)招生(sheng)工作(zuo)的具體情況制(zhi)定本(ben)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2328
第五條 學校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zhi)業(ye)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職業學院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山東職業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報名條件、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xiang)
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jian)稱(cheng)“單(dan)獨(du)招(zhao)生”):面向我省中(zhong)等職業學校應屆(jie)畢業生和(he)社會人員開(kai)展,社會人員報考(kao)應取得高中(zhong)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you)同等學力。
高職(zhi)(專科)綜合評價招(zhao)生(以下簡稱“綜合評價招(zhao)生”):面向(xiang)我省(sheng)普通高中(zhong)應屆畢業生開展。
(二)考試報名
考生須首先通過山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1.參(can)加單獨招生(sheng)的考生(sheng),須根據春季(ji)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bie)選(xuan)報專業,選(xuan)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bie)應與本人春季(ji)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bie)一致(zhi)。報考多個專業的考生(sheng),按所(suo)報第一志愿專業參(can)加學校(xiao)測(ce)試。
2.參(can)加綜(zong)合評價(jia)招(zhao)生的考(kao)(kao)生,無選考(kao)(kao)科(ke)目要求,高中階段學業(ye)水平合格(ge)考(kao)(kao)試成績必須全部合格(ge),非全部合格(ge)考(kao)(kao)生報名后不予錄取(qu)。報(bao)(bao)考多(duo)個專(zhuan)業(ye)的考生,按所報(bao)(bao)第一志愿專(zhuan)業(ye)參加學校測試。
綜合評(ping)價招生(sheng)(sheng)考生(sheng)(sheng)身體(ti)條件要求(qiu):
(1)男女不限,年齡不超過20周歲,即2003年9月1日后出生。
(2)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過度肥胖或發育不良,無明顯“O”型或“X”型腿,無明顯內、外八字步,無骨關節疾病或畸形,四肢關節活動功能正常,著夏裝時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紋身,口齒清晰,聽力正常,無精神病史和傳染性疾病,無重大疾病(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男生身高173cm -185cm,女生身高163cm -175cm。
(4)視力:無色覺異常(色盲或色弱),矯正視力E字表4.9及以上。
(5)其他項目:肝功能、心電圖、胸透或胸片等檢查項目指標均正常。
3.申請(qing)單獨(du)招生(sheng)免(mian)試的(de)考生(sheng),春季高考準考證(zheng)專業類別(bie)(bie)、填報志愿(yuan)專業類別(bie)(bie)及獲(huo)獎(jiang)專業類別(bie)(bie)三者(zhe)一(yi)致。在提交免(mian)試材料(liao)的(de)同時,還需完成網上(shang)報名工作(zuo),二(er)者(zhe)缺一(yi)不可。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shen)體健康狀況,均符合(he)教育(yu)部《普通(tong)高(gao)等學校(xiao)招生工作規(gui)定》。
(四)報名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參加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后續錄取信息報送并無法正常進行學籍注冊。
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除完成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外,還需要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為身高、體重、辨色力、視力、聽力、肝功五項、心電圖、尿常規、胸透),體檢報告原件現場信息確認時提交。因弄虛作假導致體檢結論與其本人身體狀況不符者,將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無需提供上述體檢報告。
(五)免試條件
在校(xiao)(xiao)期間獲(huo)得全(quan)國職(zhi)(zhi)業(ye)院(yuan)校(xiao)(xiao)技能大(da)賽三(san)等獎及以(yi)上獎項或全(quan)省職(zhi)(zhi)業(ye)院(yuan)校(xiao)(xiao)技能大(da)賽一(yi)等獎獎項的中(zhong)等職(zhi)(zhi)業(ye)學校(xiao)(xiao)的應屆(jie)畢業(ye)生(春季(ji)高(gao)(gao)考準考證專(zhuan)(zhuan)業(ye)類(lei)別、填(tian)報志愿專(zhuan)(zhuan)業(ye)類(lei)別及獲(huo)獎專(zhuan)(zhuan)業(ye)類(lei)別三(san)者一(yi)致方可申(shen)請報考),或具有(you)高(gao)(gao)級工及以(yi)上職(zhi)(zhi)業(ye)資格、且獲(huo)得縣級以(yi)上勞動模范(含同(tong)等榮譽)稱號并具有(you)中(zhong)等職(zhi)(zhi)業(ye)教(jiao)育(yu)學歷的在職(zhi)(zhi)在崗人員。
免試錄取的具(ju)體(ti)辦法詳見本章程(cheng)“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與計劃
學(xue)校招(zhao)生(sheng)計(ji)劃(hua)通過(guo)省(sheng)級招(zhao)生(sheng)主管部門(men)、學(xue)校招(zhao)生(sheng)簡(jian)章(zhang)、學(xue)校招(zhao)生(sheng)網站等形式向考(kao)生(sheng)和社會(hui)公布。分專(zhuan)業招(zhao)生(sheng)計(ji)劃(hua)以(yi)山東省(sheng)教(jiao)育廳審(shen)批公布的為準。
(一)招生計(ji)劃調(diao)整原則(ze)
招(zhao)(zhao)生計劃(hua)可在招(zhao)(zhao)生類別和專業間調劑使(shi)用。未(wei)完(wan)成的計劃(hua)可轉入普通(tong)高校招(zhao)(zhao)生統一考試(含春季(ji)高考和夏(xia)季(ji)高考)錄取時使(shi)用。
(二)學(xue)制
全日制專科學制3年,實施學分制管理。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jian)
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
(二)報名(ming)方式
1.考生在山(shan)東省(sheng)教育(yu)招生考試院招生平(ping)臺(tai)選報高校(xiao)和專業。
2.選擇“12328山東職業學院”相關專業進行志愿填報。
3.考生網上繳納費用,繳費標準根據《關于明確高校組織的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1128號)文件規定執行。
4.繳費成功,可自行(xing)下(xia)載電子(zi)發票。
5.網上繳費流程以學校招生信息網(網址://521512.com/zs/ddzshzhpjzs.htm)公告通知為準,學校將于2022年12月29日前公布。
(三)信息確認及(ji)察看考場
1.考生網(wang)上(shang)報(bao)名(ming)并繳費成功后,到我校現場辦理信(xin)息確(que)認手(shou)續,交驗有關證(zheng)件、證(zheng)明原件及復印件,確(que)認本人(ren)報(bao)名(ming)信(xin)息及察看考場。
2.現(xian)場確(que)認時(shi)間(jian):2023年2月26日9:00-15:00
現場確認地點: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
3.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只提交復印件,原件備查,復印件以A4紙格式),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帶照片身份證明蓋章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正反面復印到同一頁)。
(2)獲獎情況或者其他特長的證明資料及復印件一份。
4.參加單(dan)獨招生(sheng)的(de)考生(sheng)無需提交(jiao)體檢報(bao)告。
5.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需在現場確認時提交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報告原件和《山東職業學院2023年綜合評價招生考生信息核查表》(表格詳見附件1),體檢報告中需要加蓋體檢醫院公章,不提供體檢報告和《山東職業學院2023年綜合評價招生考生信息核查表》的考生報名后不予錄取。
注:未(wei)在規定時間繳納報名考(kao)試(shi)費(fei)的(de)考(kao)生視(shi)為(wei)自(zi)行放棄(qi)報名及考(kao)試(shi)資格(ge)。繳費(fei)成功后(hou),因考(kao)生本人原因未(wei)參加(jia)考(kao)試(shi)的(de),考生所交材(cai)料和報名(ming)考試費不予退還。
第(di)十四(si)條 招(zhao)生考試
(一)考試(shi)形式及內容
1.單獨招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總分為43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考生必須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和文化素質考試兩個環節,缺少一項,不予錄取。專業技(ji)能測試由(you)山東省教育招(zhao)生考試院統(tong)一(yi)組織。文化素質考試由我校組織實施,包括筆試和面試環節,其中筆試100分,面試100分。筆試考試依據國家相關課程標準和考試大綱要求命題,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各占50分。面試由學校依據考生類別及報考專業制定考核內容及相關規則。
2.綜合評價招(zhao)生:采取“綜合素質評價+面試”的方式。總分為430分,綜合素質評價成績200分,面試成績23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考(kao)生必須(xu)參(can)加綜合素質評價賦(fu)分和面試兩個(ge)環節,缺少一項,不予(yu)錄(lu)取。綜合(he)素(su)質(zhi)評(ping)價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高中綜(zong)合素質評價信息(含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cheng)績(ji))賦分。面試由學校依據考生報考專業制定考核內(nei)容及相關規則,主要考察形體五官、風度舉(ju)止(zhi)、動作反應、語(yu)言表(biao)達、才(cai)藝展(zhan)示五部(bu)分。
(二)考試安排
按照疫情防控要(yao)求,學校根(gen)據實際情況組織考試,具體要(yao)求以學校招(zhao)生信息網(網址://521512.com/zs/ddzshzhpjzs.htm)公告通知(zhi)為準,學(xue)校將于2022年12月29日前公布。
(三(san))免試考(kao)生(sheng)說(shuo)明
申請免試考生于2023 年(nian)2月16日15:00前(以快遞實際接收時間為依據)將免試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使用快遞方式郵寄至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進行免試資格審核,逾期不予受理。
1.申請免(mian)試(shi)考生提交(jiao)紙(zhi)質相關材料具體要求。
(1)《山東省2023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免試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表格詳見附件2)。請務必打(da)印后手工填寫、簽名、畢業(ye)學校蓋(gai)章。
(2)有效期內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到一張紙上一式兩份。
(3)2023年高考準考證或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復印件一式兩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張,照片背面手工簽名和身份證號碼。
(5)獲獎證書復印件一式兩份。
(6)免試考生承諾書一式兩份。
免試考生承諾書要求:白色背景下,考生左手持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帶照片一面),右手持2023年高考準考證或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原件,拍攝半身免冠照片(考生相貌及證件信息清晰可見),使用A4紙橫向彩色打印。考生在紙張空白區域手工書寫如下內容(書寫信息與網上填報志愿信息須完全一致)。
①申請免試(shi)考生(sheng)基(ji)本信(xin)息如下:
考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2023年高考準考證號:*********,
聯系方式:*********,
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山東職業學院*********專業。
②本人自愿申請2023年單獨招生考試免試資格,承諾提交全部材料真實有效。如有造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本人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③考(kao)生簽名,按右手食指手印(yin)。
落款日期:2023年*月*日。
注:以上所有紙質材料缺一不可,統一使用A4紙格式。
2.郵寄要求及地(di)址
(1)郵寄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趙老師收,電話0531-66772211、66772233、66772188。
(2)快遞使用EMS或順豐郵寄,不接收其他郵寄方式。如出現快遞寄送丟失、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位等情況,相關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3)快遞封面標注“2023年單獨招生免試申請材料”字樣。
(4)申請免試考生快遞發出后,務必將考生姓名、高考準考證號、聯系方式及快遞單號發送至郵箱zs66772233@163.com,以便學校核實快遞收取情況。
(四)命題與評卷(juan)
1.組織(zhi)專門的老師命題、閱卷。
2.評(ping)卷:學校將科學合理地制定評(ping)判標準,加大(da)信(xin)息公開及(ji)結(jie)果公示力度(du),確保考(kao)試(shi)評(ping)判工作公正、透(tou)明。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單獨招生錄取資格線為綜合成績260分,綜合評價招生錄取資格線為綜合成績260分,綜合成績(單獨招生:由考生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相加構成;綜合評價招生:由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與面試成績構成)低于錄取資格線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單獨招生優先錄取免試考生,如免試考生人數多于招生計劃,在招生計劃調整仍不能滿足情況下,依據考生參賽級別和獲獎等級由高到低排序,排序規則如下:國家級、省級依次遞減;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依次遞減,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應屆畢業生。
單獨招生免試考生在報名截止及學校資格審核通過后5天內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如具有免試資格考生人數多于招生計劃人數,不再組織非免試考生相關測試與錄取環節(此類特殊情況,非免試考生全額退費)。
第十八條 參加單獨招生的非免試考生錄取遵循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考生,綜合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相同優先錄取面試成績高的考生。
綜(zong)合評價招生(sheng)(sheng)(sheng)錄(lu)取(qu)遵循分(fen)數優(you)先(xian)的原則;考生(sheng)(sheng)(sheng)綜(zong)合成績相同,優(you)先(xian)錄(lu)取(qu)面試(shi)成績高(gao)的考生(sheng)(sheng)(sheng)。考生(sheng)(sheng)(sheng)體檢不(bu)(bu)符合要求(qiu)(詳見“第十(shi)一(yi)條 報名條件”)的不(bu)(bu)予(yu)錄(lu)取(qu)。
第十九條 綜合成績和單項成績都相同的情況下,報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獲得如下省市地區獎勵的考生優先錄取。
1.獲得地市(shi)級(ji)及以上(shang)榮譽稱號(hao)。
2.學習階段獲得(de)由(you)地(di)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發(fa)明、創新等(deng)大賽一、二(er)、三等(deng)獎。
3.獲得地市級(ji)及(ji)以上(shang)的在體(ti)育、文藝等方面比(bi)賽中前三(san)名或獲三(san)等獎及(ji)以上(shang)的,以及(ji)取得國家二級(ji)運動員(yuan)證書的考生。
4.擁有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bu)門頒發的職業技能證書。
5.其他學校(xiao)認可的(de)特長(chang)。
第二十條 錄取公示
(一)擬錄取名單(dan)在第(di)一時間通過山(shan)東職業學(xue)院招生信息網進(jin)行(xing)公示。
(二)擬錄取名單(dan)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shi)院審(shen)查并(bing)辦理錄取手續(xu)。
(三)山東省教育招生(sheng)考試院批復(fu)后寄(ji)發錄取通(tong)知(zhi)書。
(四)根據山東省教育(yu)廳管理(li)規(gui)定,凡被單獨招生(sheng)或綜合評價招生(sheng)錄(lu)取的(de)(de)考(kao)生(sheng),不再參加(jia)后(hou)續的(de)(de)春季、夏季普通高(gao)校招生(sheng)統一考(kao)試(包括體育(yu)專業測試)及錄(lu)取。
第二十一條 錄取數據按規定時間上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確保進入高校學生學籍信息庫。
第二十二條 申訴復核
根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的要求,在規定時間范圍內公布考生成績,考生可以登錄山東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考試成績。考生本人對成績如有疑問,可按相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訴及成績復核申請。成績正式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七條 具有學籍的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蓋“山東職業學院”印章。
第八章 監督機制
第二十八條 為保證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選拔(ba)工(gong)作公平公正,學校(xiao)成立由相關(guan)職能部(bu)門、紀檢部(bu)門和(he)專職教師(shi)組(zu)(zu)(zu)成的專家組(zu)(zu)(zu),對(dui)考生進(jin)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guo)經學校(xiao)招(zhao)生工(gong)作領(ling)導小組(zu)(zu)(zu)審批,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九條 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招生錄取資格。
第九章 違規處理
第三十條 凡在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中違(wei)規(gui)的考生及工作人員(yuan),按《國家(jia)教育考試違(wei)規(gui)處理(li)辦法》相關規(gui)定嚴肅處理(li)。考生的違(wei)規(gui)情況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記入(ru)高(gao)考誠信檔案。
第十章 其他
第三(san)十一條(tiao)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dui)此項(xiang)工作的領導,凡(fan)屬(shu)考試(shi)、錄取中重大問題,一(yi)律集體研(yan)究決定(ding)。
第三十(shi)二(er)條 學(xue)校紀委建立健全監督(du)機(ji)制(zhi),保(bao)證招生考(kao)試錄取(qu)工作(zuo)公平、公正(zheng)、透明。
第三十三條 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招生考試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第三十四條 加強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實施“陽光工程”。
第三十五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沒有任何派出機構和招生代理。對以山東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咨詢方式
通信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
郵政編碼:250104
招生信息網網址://521512.com/zs/
E-mail: zs66772233@163.com
招生咨詢電話:0531-66772233、66772211、66772188(工(gong)作日)
考試成績復(fu)核電(dian)話:0531-66772232(工作日)
考紀監督電話:0531-66772218(工作(zuo)日)
附件:1.山東職業學院2023年綜合評價招生考生信息核查表
2.山東省2023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免試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