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yi)章(zhang) 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職業學院2022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以及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shan)東職業(ye)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gong)平競(jing)爭、公(gong)正(zheng)選拔、公(gong)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de)原(yuan)則。
第三條 山(shan)東(dong)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men)、新聞媒體(ti)、考(kao)生和(he)其家(jia)長以及社會(hui)各界的(de)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2328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
第(di)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普(pu)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di)七條 辦學層次(ci):專科
第三章(zhang)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職業學院成立以學校領(ling)導(dao)為組長的招(zhao)生工作領(ling)導(dao)小組。領(ling)導(dao)小組負責制定招(zhao)生政策和招(zhao)生計劃(hua),討論決定招(zhao)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tiao) 山(shan)東職業學(xue)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是組織和(he)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ti)負責學(xue)校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di)十條 山(shan)東職業學院紀委(wei)辦公室對招生(sheng)工作(zuo)實施(shi)全程監(jian)督。
第四(si)章 招生(sheng)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我校招生計劃將公布在山東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521512.com/zs/)
第五章 錄取規則(ze)
第十(shi)二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kong)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各(ge)省教(jiao)育招生考試(shi)院規定(ding)(ding)的投檔比(bi)例(li)(li)調(diao)閱考生檔案,具體比(bi)例(li)(li)由各(ge)省(市)招生主(zhu)管部門確定(ding)(ding)。
第(di)十三條 按教(jiao)育部要求,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按考生考試成績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對考生體(ti)檢(jian)身(shen)體(ti)健康要求。執(zhi)行《普通高等學校招(zhao)生體(ti)檢(jian)工(gong)作指(zhi)導意(yi)見》文件規(gui)定。
第十五條 統招常規批(專(zhuan)科批)錄取(qu)原則(ze)(ze):對(dui)于投檔進入我校的(de)考生(sheng)遵循專(zhuan)業志愿優先原則(ze)(ze)進行錄取(qu),考生(sheng)所在省政策(ce)要求必須按照該(gai)省錄取(qu)原則(ze)(ze)錄取(qu)的(de)除(chu)外。對(dui)于春季高考考生(sheng),我校按考生(sheng)成(cheng)績,分專(zhuan)業類別由(you)高分到低分依次(ci)錄取(qu)。技能拔(ba)尖人(ren)才招生(sheng)錄取(qu),依據山(shan)東省教育主管部門政策(ce)執行。
第十六條 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2年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招生章程為準。
第(di)十七條(tiao) 所有專業(ye)不限外(wai)語(yu)應試語(yu)種,新(xin)生入學(xue)(xue)后,除鐵(tie)道供電技術(shu)、鐵(tie)道信號自動(dong)控(kong)制、鐵(tie)道工程(cheng)技術(shu)三個中外(wai)合作專業(ye)的外(wai)語(yu)教學(xue)(xue)為俄語(yu),其它專業(ye)外(wai)語(yu)教學(xue)(xue)均為英語(yu)。
第十八條 軌道交通行業和航空運輸行業單位對錄用人員體檢有嚴格標準要求,色覺異常者(色盲或色弱)不符合行業體檢標準,企業不予錄用。對于報考鐵道運輸類專業的考生,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對于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類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對于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173-185cm,女生身高163-175cm,無疤痕、紋身、慢性病史,矯正視力0.8以上,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對于報考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172-185cm,女生身高162-175cm,無疤痕、紋身、慢性病史,矯正視力0.8以上,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 錄取結果按照(zhao)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規(gui)定的形式公布。
第六章 收費(fei)、退費(fei)標準及(ji)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ge)復(fu)查與證書(shu)頒發
第二(er)十(shi)二(er)條 新生入校后,學(xue)校按照有關規(gui)(gui)定進(jin)行(xing)入學(xue)體檢和資格(ge)復(fu)查(cha)(cha)。體檢或復(fu)查(cha)(cha)不符合錄取條件(jian)的(de)(de)學(xue)生,取消(xiao)入學(xue)資格(ge)。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cheng)中(zhong)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ji)違規(gui)(gui)行(xing)為的(de)(de)考生,取消(xiao)入學(xue)資格(ge)。
第(di)二十三條(tiao) 具有學籍的普通(tong)專(zhuan)科(ke)學生完成專(zhuan)業人才培養(yang)方案的全部內(nei)容,達到畢業條(tiao)件,頒(ban)發普通(tong)高等教育(yu)專(zhuan)科(ke)學歷證書(shu)(shu),頒(ban)發學歷證書(shu)(shu)的學校名(ming)稱為山(shan)東職(zhi)業學院。
第八章(zhang) 其他
第(di)二十四(si)條 學校不委(wei)托任何(he)機(ji)(ji)構和(he)個人辦理招(zhao)(zhao)生相關(guan)事宜。對(dui)以山東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fei)法(fa)招(zhao)(zhao)生宣傳等(deng)活(huo)動的機(ji)(ji)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fa)追(zhui)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shi)五條(tiao) 學校以往有關(guan)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yu)本(ben)(ben)章程(cheng)相(xiang)沖突,以本(ben)(ben)章程(cheng)為(wei)準(zhun);本(ben)(ben)章程(cheng)若有與(yu)國家(jia)(jia)有關(guan)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jia)(jia)和上(shang)級有關(guan)政策為(wei)準(zhun)。未(wei)盡事宜,按上(shang)級有關(guan)規定執行。
第二十(shi)六條 本章(zhang)程(cheng)由山東職(zhi)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shi)七條 聯系(xi)方(fang)式:
通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
郵編:250104
學校網址://521512.com/
官方QQ:800016365
聯系電話:0531-66772233、66772211、66772188
傳真:0531-66772211